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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人员社保金(建筑工程社保费用缴纳比例)

 

建筑企业办理资质,人员社保有什么要求?

1、专业承包企业除了能够申请主项资质外,还可以申请不超过5项的相近专业承包类别资质,但不得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劳务分包序列各类别资质。劳务分包企业可以申请本序列内各类别资质,但不得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专业承包序列各类别资质。

2、企业申报中的人员社保证明,应满足申报前3个月的期限要求。人员社保由分公司缴纳的,应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和当地的社保登记证明和凭证。人员申报证明中,社保应是由企业缴纳,个人缴纳的社保无效。与资质办理公司毫无关系的单位或企业缴纳的人员社保证明无效。

3、在办理资质时,一般员工的社会保障需要提供近三个月,有些企业不为人员缴纳社会保障金,当在进行资质代理时,才发现人员缴纳的时间不够,导致资质证书无法申报。对于新企业,由于公司上述基层,国家对企业的资质要求不高,除了不评估业绩外,新企业人员社保的期限也多在一个月。

4、您好!在建筑行业,人员社保证明是企业资质申请的必备材料,建筑企业需要提供企业主要人员的社保证明。

5、资质办理,对人员社保要求以申报资质单位名义缴纳社会保险,也就是五险,缴费可以按照最低基数缴纳,不要求上限。

6、未给企业所有人员缴纳社保 企业用于申报资质的人员是由主管部门审核的,没有给企业全部人员购买社会保险,根据要求,只要在申请表中列出人员,企业必须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材料,以证明两者之间的雇佣关系。

沈阳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管理办法的正文内容

1、沈阳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的管理,维护建筑业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含农民工,下同)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建筑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我市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保持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3、征(占)地老龄人员按已领取养老待遇的原征地农转非老龄人员最低待遇标准按月领取养老待遇,同时,按规定享受高龄增发养老金待遇和之后的养老待遇调整政策。征(占)地老龄人员按规定完清应缴纳的一次性基本养老保险费后,从2010年8月1日起领取养老待遇。

工地施工人员社保处理

施工企业应当通过补充合同,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和城建部门办理施工企业的养老保障金拨付手续,上述工作应于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各级主管部门地方住房和城建部门、财政部门需要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建设企业养老保险收入户、支出户、经费户的撤销清理以及财政票据核销、销毁工作。

法律分析:按照国家规定,建筑公司本来就该为农民工缴纳社保,但农民工动流性大,且有的还是劳务公司派遣职工,所以建筑工地,也没有替他们缴纳社保的规定。而对于在建筑工地上长期工作的农民工,本来工钱又不多,如果再缴社保,就没剩几个钱了,建筑公司也最好不要缴纳社保,所以双方都心照不宣就是了。

工地上工人最需要的保险是意外保险,现在国家规定了施工单位需要统一给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购买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这种意外保险的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种类主要有个人和团体两种,团体的建筑工人意外保险,是企业统一给工人购买的。其次要考虑投保健康险和养老保险。

建筑工地没给工人买社保,是违法的。成立劳动关系但没买社保,工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通常工地上也是要求缴纳无线的,一金可以不缴纳;如果是正式员工,肯定会给缴纳五险一金,所以也要看员工的性质。如果公司上请的是临时工,那不缴纳五险一金的概率会大一些。

建筑施工资质办理中,人员社保应需注意哪些问题

1、首先,要注意以下几点:人员社会保障由分支机构缴纳,需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和当地社会保障登记证和证明;在人员申报声明中,社会保障由企业缴纳,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无效;与资质管理公司无关的单位或企业缴纳的人员社保无效;人员社保证明需单位应加盖印章,否则社会保障将被视为无效。

2、与资质办理公司毫无关系的单位或企业缴纳的人员社保证明无效; 人员社保证明应由相关单位加盖印章,否则社保证明视为无效。 随着建筑资质新标准的颁布,资质标准中所要求的企业人员,在申报中都应准备企业为他们缴纳的社保证明。在社保证明准备中,企业要注意证明的期限是否满足、证件是否有效。

3、人员社保由分公司缴纳的,应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和当地的社保登记证明和凭证;人员申报证明中,社保应是由企业缴纳,个人缴纳的社保无效;与资质办理公司毫无关系的单位或企业缴纳的人员社保证明无效;人员社保证明应由相关单位加盖印章,否则社保证明视为无效。

4、缺少材料或信息不匹配 在主管部门提交的社会保障材料遗失或信息不一致,例如,人员社会保障清单、社会保障缴费证明等,公司没有按要求进行准备。

建筑工程工伤保险怎么缴纳?

法律分析:新建项目(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应缴工伤保险费=工程合同总造价(税前)×0.08%。建设项目变更工程造价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重新计算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建筑施工企业中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设项目使用的职工,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相对固定的职工,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法律分析:建筑施工企业中相对固定的职工,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中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设项目使用的职工,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标准:新建项目(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应缴工伤保险费=工程合同总造价(税前)×0.08%。

建筑工人可由建筑企业来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建筑企业可在用工后及时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职工申请社保登记,之后则按其核定费率来为工人缴费,保障其合法的社保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程报价社会保险费是如何计算

工程报价社会保险费的计算:按招标文件规定计取。若招标文件不明确,三项都计算,但是要分别列示,因为社会保障费甲、乙双方不能直接结算,住房公积金、意外伤害保险甲、乙双方可以直接结算。

分别计算 (1)对建筑工程、所有人提供的物资、安装及其他指定分包项目、场地清理费、专业费用、工地内现有财产及被保险人的其他财产测算一个总的费率,该费率为整个工期的一次性费率,其与总保险金额的乘积即为应收取的保险费。

根据工程的的不同类别,查看《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的计算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的计算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工程设备费”;然后用基数乘以相应费率得到。


发布时间: 2024-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