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总则(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细则?
1、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2、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 防火区的的安全管理 1)施工场地 施工场地设置吸烟室及饮水室,现场施工人员在防火区不得抽烟;施工场地主要道路硬化,且有循环干道,能确保消防车辆通行,主干道不得堆放材料构件,无积水,办公区、生活区及大门处进行绿化。
4、施工、监理等相关企业在河北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中严禁弄虚作假,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及施工扬尘污染等事件,对违反者,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项目创建资格,并依法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实施细则 》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5、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活动的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淄博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从事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装饰装修、防腐保温、市政工程、设备安装、建筑构件生产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企业),均应遵守本办法。
2、第三条 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交通、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专业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第四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在资质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建筑活动。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筑工程的消防监督及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及有关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法律主观:建筑业企业的资质标准,如果是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有十二类,可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共四个等级;如果是专业承包企业的,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共三个等级。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向住房建设主管部门提出资质认定的申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建筑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是建筑行业的两个重要规范文件,主要目的是规范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等级、证书颁发、审批程序等一系列工作,保证建筑行业的基本质量和安全。
年度审查是指建筑业企业在取得资质等级后,需要每年进行审查。年度审查主要包括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项目审查 项目审查是指建筑业企业在承接工程项目时,需要进行审查。项目审查主要包括企业资质等级、工程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等方面。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0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发布。该《规定》分总则、申请与许可、延续与变更、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42条,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某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1、第一条、公司总经理的质量责任:公司总经理是第一质量责任者,对整个企业的工作质量、工程质量负全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的现行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健全各级全面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决策、审批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制度、各级责任制。
2、工程质量信用评价是构建企业、政府、协会、公众等质量共同治理体系的基础:通过信用评价掌握住宅工程质量全局,还能通过建立竞争机制、实施差别监管,推动施工现场与交易市场的“两场”联动。
3、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方法: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应以质量管理计划为指导,以过程管控为主线,按照PDCAE循环改进原理开展。计划即质量管理计划(策划),确立目标并制订实现目标的保障措施。
4、质量管理体系(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QMS)是指确定质量方针、目标和职责,并通过质量体系中的质量策划、控制、保证和改进来使其实现的全部活动,EMBA、MBA等主流商管教育均对质量管理及其实施方法有所介绍。
5、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 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 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 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体系。建立和健全组织机构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组织保证和管理前提。包括3个方面:一是职能部门和人员数量上的保证,二是人员素质的保证,三是管理制度的保证。
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安全生产是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生产必须保证安全是建筑企业必须遵守的原则。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管理,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建筑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尊重科学,严格管理。
2、建筑施工中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法规主要有:(1)《国营建筑安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这个条例是1983年5月颁发的。
3、根据《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企业中的生产、技术、机动、材料、财务、教育、劳资、卫生等各职能机构,都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1)生产部门生产部门要合理组织生产,贯彻安全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加强现场平面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秩序。
4、为强调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早在1983年建设部颁布的《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中就规定:“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建筑法》第三十八条则规定得更为具体:“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发布时间: 2024-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