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应急设备(建筑施工单位的应急)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有哪些
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配置需依据现场的具体要求,包括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临时消防池、消防锨、消防应急阀门、消防栓、消防桶、便携式灭火器、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消防竖管、阀门、软管、消防水泵接合器、灭火毯、沙子、消防斧、消防应急救援包等。
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通常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等。 在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对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进行专门设计。同时,应充分利用已完成的在建工程中的永久性消防设施,作为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
建筑工地应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并确保它们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 在建工程应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永久性消防设施作为临时消防设施。如永久性设施无法满足需求,应增设临时消防设施,并符合本文相关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等。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进行设计,并应合理利用已施工完毕的在建工程永久性消防设施兼作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
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对于保障施工安全至关重要。以下是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应配置的临时消防设施: 灭火器:用于初期火灾的扑救,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配置。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消防竖管等,确保火灾时能够提供足够的水源进行灭火。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对建筑施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
1、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建筑施工单位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3、建筑施工企业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建筑施工现场应配置哪些应急照明灯具
1、施工现场应配备临时应急照明的有自备发电机房、变配电房、水泵房、无天然采光的作业场所及疏散通道、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的室内疏散通道、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场所。自备发电机房及变配电房:这些场所是施工现场的电力中心,一旦发生停电或其他电力故障,需要有临时应急照明来保障电力供应和安全。
2、建筑施工现场一般设置镉镍电池事故照明灯具,它又称应急照明灯具。按其用途,有事故工作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灯及安全出口标志灯等。它们的光源可采用白炽灯泡或荧光灯管。事故工作照明灯用于在事故期间仍须保持工作的场所。安全疏散诱导灯用于疏散通道,向疏散人员指示前进的方向,亦称为疏散指示标志灯。
3、为保证火灾情况下,能够满足火灾初期扑救和人员疏散的要求,施工现场的下列场所应配备临时应急照明:①自备发电机房及变、配电房;②水泵房;③无天然采光的作业场所及疏散通道;④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的室内疏散通道;⑤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场所。
4、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是由光源、电池、灯体和电气部件等组成,采用荧光灯等气体放电光源的应急灯还包括变换器及其镇流装置组成。 应急照明灯具 第二种应急照明灯具主要是用于仓库,缆沟,巷道等场合使用的应急照明。
5、灭火器:用于初期火灾的扑救,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配置。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消防竖管等,确保火灾时能够提供足够的水源进行灭火。 临时消防应急照明:在火灾发生时,为人员疏散提供必要的照明。
建筑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1、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突发事件应对法》要求应急预案应具体规定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则规定施工单位应针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和环节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2、建筑施工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紧密集合施工现场的实际工作,才具有现实价值。1.编制应急预案的类型。因所处的层次和适用范围不同,施工企业应该编制2个不同管理层次的预案。一个是公司级的预案,一个是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3、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工程项目承包单位编制。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编制。实行联合承包的,由承包各方共同编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如下内容:(一)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含规模、结构类型、工程开工、竣工日期;(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部基本情况。
4、【答案】:B 本题考核的是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5、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哪些生产企业应该具备应急救援组织、人员和设备?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 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C)、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A.纺织企业 B.机械加工企业 C.矿山生产经营场所和(A)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
八)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九)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十)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急救援管理基本规定有哪些
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急救援管理应包括建立组织机构,预案编制、审批、演练、评价、完善和应急救援响应工作程序及记录等内容。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小组,设立专家库,组建救援队伍,并进行日常管理。
三)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原则。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依照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应急救援工作。(四)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原则。
法律分析:事故现场救援的基本要求主要有以下这些内容:即刻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来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相关人员。迅速控制事态的发展,防止事故影响范围继续扩大,并且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以及危害的程度。在消除危害后果以后,及时做好现场的恢复。
可操作性。应急预案应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即发生重大事故灾害时,有关应急组织,人员可以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的迅速、有序、有效的开展应急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合规性。应急预案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可读性。语言简洁、通俗易懂、层次及结构清晰。
发布时间: 2024-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