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_bg3

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用工指导原则(建筑施工企业用工指导原则有哪些)

 

广东省如何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

解决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拖欠问题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县和镇政府对本地区保障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协调解决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支付问题,各级政府要完善目标责任制度,将保障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纳入政府相关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开展创业引导帮扶,通过引导困难异地务工人员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信息、宣讲创业典型和政策等系列措施,多方式帮助符合条件的人员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和相关扶持政策,帮助引进适合家庭经营运作的餐饮、服装、承包种植等项目,着力增强困难异地务工人员的“造血”能力,不断拓宽困难家庭脱贫致富和增收的渠道。

今年节后招工季,广东省企业再次出现短期性用工缺口扩大现象,用工缺口最高时达100万人。尽管从2月下旬开始,随着异地务工人员陆续返岗以及外省新入粤劳动力和本省新成长劳动力的补充,但用工缺口仍保持在60~80万人。“工资一直在提高,但还是很难吸引到人。

建筑工地农民工用工工资谁用工谁负责的相关政府文件

关于建筑工地农民工用工工资谁用工谁负责的问题,相关文件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是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6〕1号印发的文件中第二条指出 全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

律师解答 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由分包单位负责。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施工总单位对于一些辅助性的工程,可以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分包单位要直接支付招用农民工的工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谁清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主体应该由公司来承担,因为国家在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当中明确的规定,企业不允许把工资发放给包工头,然后让包工头把工资给了农民工,一般情况下应该委托给银行来支付农民工的工资,或者直接由企业支付。

建筑工地拖欠农民工工资可以找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施工总承包管理原则、方法

l 鼓励 施工单位 申请取得工程设计资质,具有 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的单位 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设计、施工业绩申报。

对总包管理的认识 1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原则 “公正”原则 在总承包管理中,无论是在选择材料、管理分包商,还是在施工管理过程中面对的各种问题,都以业主利益、工程利益为重,以确保整个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顺利进行。

第一,在工程总承包组织管理中,应关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原则;任命项目经理和组建项目部;项目部的职能和岗位设置及管理;项目部各岗位人员能力要求;项目经理的职责和权限等。

通过成本考核,做到有奖有罚、赏罚分明,才能有效地调动每一位员工在各自施工岗位上努力完成目标成本的积极性,为降低施工项目成本和增加企业的积累做出自己的贡献。

按照《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人应在项目完成项目审批、备案或核准手续后方能进行招标,其中企业投资项目应在完成项目备案或核准手续后进行招标,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招标。

在合同价格形式中,办法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的计价依据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规则,仅规定“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总承包计量规则和计价方法”,这也给予市场主体以更多的自主权。

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按照什么的指导原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编制指导原则,主要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和前瞻性的原则。首先,科学性是编制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基础。这要求标准的制定必须基于严谨的科学研究和实验数据,确保每一项验收指标都有明确的科学依据。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的深入的调查研究和专题研讨,总结了我国各地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原则,参考了有关国内外相关规范,并以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入门,旨在强化质量管理,统一验收标准,确保工程品质。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是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制定的指导原则。标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的术语。

第八条涉及房屋建筑工程的专业验收,须严格遵循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及《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的指导原则进行。

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点?

1、要自觉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施工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进度、安全与造价的关系。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工作工程承包方应组织入场教育培训和定期安全学习,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负责检查、监督和考核。

2、工程施工的废水、泥浆不得随意排放,防止污染施工区外的河道、路面。(三)现场材料、管材、工具堆放 施工现场材料、管材、工具必须按规定位置分规格整齐堆放,并放置标牌,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作业区的垃圾要每天清理;易燃易爆物不能混放,要有集中存放的库房。

3、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除安全生产责任制,还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设施验收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等。

4、如果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规定,须配备3个以上的安全员,现配备的安全员远远大于国家有关规定,从点到面全面覆盖现场施工区域,确保现场的安全受控状态的面覆盖到最大化。

5、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各种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油库易燃品存储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禁止火源进入。供电路布设及施工用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规程和规定,并应避免防碍正常作业和交通。(2)爆破作业前必须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

6、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如下:督促承包商成立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把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提出项目管理的议程上。施工现场设立明显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业主、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商及施工项目经理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并由承包商负责施工现场的标牌的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 2024-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