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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市场(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02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繁荣,保障建筑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辖区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发包、承包和中介服务经营活动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厦门市城镇房屋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遵循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厦门市城镇规划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本条例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发展厦门市房屋租赁市场,调剂房屋余缺,加强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厦门市城镇房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厦门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和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删去原条例第五条第三款。将第二款修改为“自治区境内各类建筑工程的建设(含中央驻疆单位和直属企业所属专业工程),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使用自治区区内的建筑队伍。

南昌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市场活动,实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保护农贸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农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中心城区和县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经营规范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3、据目前的政策和规划,南昌阳光家园的房子未来暂时不会拆迁。南昌阳光家园是一处大规模的住宅小区,目前是属于合法建设的房产,且符合规划建设的要求。政府在拆除违法建筑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和程序,如果阳光家园的房子存在违法建设的情况,政府会对其进行整改或拆除。

4、出租房屋,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车库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第八条 市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全市租赁房屋治安监管平台,提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水平,并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范化、信息化。

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11)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建筑市场管理,保护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建筑市场管理,保护建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六十条 本条例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筑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是建筑行业的两个重要规范文件,主要目的是规范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等级、证书颁发、审批程序等一系列工作,保证建筑行业的基本质量和安全。

年度审查是指建筑业企业在取得资质等级后,需要每年进行审查。年度审查主要包括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项目审查 项目审查是指建筑业企业在承接工程项目时,需要进行审查。项目审查主要包括企业资质等级、工程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等方面。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第三条 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专项分包企业是指从事工程施工专项分包活动和承包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活动的企业。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资质是指企业的建设业绩、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技术装备等。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是指在建筑施工行业中,监管部门对各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进行管理和监督,以确保建筑施工企业能够合法运营,且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等方面得到有效的保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需要进行资质申报和审查。


发布时间: 2024-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