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案例法律(施工企业案例分析)
建设法规案例分析
本案中,甲是发包人,乙是总承包人,丙和丁是分包人,《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应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文件,因为承包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所递交的任何正式书面文件都是有效文件,都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补充文件与原投标文件共同构成一份投标文件,而不是两份相互独立的投标文件。
年1月4日,重庆市綦江县连接老城和新城的虹桥像往常一样迎接节后第一天忙碌返家的人流,也默默地迎接着自己出生以来的两年零222天。傍晚6时50分,这座长102米、宽10米多的中承式拱形桥突然“轰”的一声巨响,大桥在没有任何先兆的情况下整体坍塌。
首先根据原因分析,吴XX无证上岗,而且与陈××配合不当,对吊装物(水泥沟管)出现摆动,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对于陈XX的不安全行为(不戴安全帽)也没有及时制止(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的要求,说的更通俗点就是没有做到“三不伤害”),吴XX 肯定是有责任的。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的法律责任分析?
律师解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但发包人已投入使用,应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完成了合同义务,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方擅自使用后,又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竣工验收工程,视为其认可工程质量合格或同意对工程发生的质量问题自担责任;放弃了对工程质量缺陷提出抗辩的权利,再以其使用部分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应得到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建筑法》第58条第1款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对于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承包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实践中经常出现工程质量缺陷是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情况,所以按照过错程度,具有过错方承担责任,符合公平原则及法律规定的按照过错承担无效合同赔偿责任的原则。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一书,作者凭借丰富的实践经验,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关键问题进行了深入而详尽的剖析和讨论。书中引用了40多个国内外相关的案例,涵盖了合同管理的各个方面,如招标投标、合同执行、资金筹措、施工索赔及纠纷处理等,旨在分享合同管理中的实战经验和教训。
此时,尚未完成土地使用权登记。县土地管理局认为由于尚未进行土地使用权登记,因此合同还没有生效。该实业有限公司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合同纠纷争议焦点,生活中,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会有出现争议发生纠纷的情况,合同纠纷内容多种多样,几乎每一个与合同有关的方面部会引起纠纷,以下分享合同纠纷争议焦点。
发布时间: 2024-07-28